本次印发的应急预案涉及******异动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、港口突发事件、公路(长江桥隧)突发事件、建设工程事故、水上搜救、粮食、生活必需品供应短缺、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、自然灾害救助、大面积停电事件、地震、重大气象灾害、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等。
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方面,按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,分为特别重大级(Ⅰ级)、重大级(Ⅱ级)、较大级(Ⅲ级)和一般级(Ⅳ级)。启动Ⅰ级、Ⅱ级响应时,将由市长担任总指挥。
根据《南京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》,南京市还将开展冬春救助,即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、次年春季,市政府、相关区政府对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。
每年10月15日前,受灾地区的区民政局统计、评估本行政区域内受灾人员当年冬季、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困难和需求,核实救助对象,编制工作台账,制定救助方案。市民政局通过开展救灾捐赠、对口支援、政府采购等方式解决受灾群众的过冬衣被问题。